辣椒也有“山寨”?出售“假冒樟某港辣椒”被起訴
2024-09-06 11:50:3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馬志軍 | 作者: | 點擊量:9981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郭亞碧)常德某餐飲店長期出售招牌菜“樟某港辣椒”,湖南某辣椒產業協會發現相關情況后立即收集證據,將該餐飲店起訴至津市市人民法院。
據悉,樟某港辣椒是湖南省岳陽市某鎮的特產,因歷史悠久、特定生產方式和其獨特的口感而聞名,具有較高的品牌價值,被譽為“辣椒界的愛馬仕”。某辣椒產業協會申請并注冊成了“某港辣椒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標權利人,經其調查發現,常德市有餐飲店侵犯該辣椒產業協會享有的“某港辣椒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,以“樟某港辣椒”作為餐館招牌菜進行出售,其相關侵權行為已進行證據保全公證。該辣椒產業協會遂因其侵權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法院審理認為,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一種特殊的商業標識,通常采用“地理名稱+產品通用名稱”的方式表達。該辣椒產業協會注冊的“樟某港辣椒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仍在有效期限內,消費者看到餐館將“樟某港辣椒”作為菜名使用時,容易聯想到該辣椒來源于樟某港,易造成消費者對該辣椒的口感、辣度等品質的誤解,這正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所發揮的作用,此行為構成了對原告某辣椒協會商標專用權的侵犯,依法應承擔停止侵權,賠償損失的責任。
法官提醒:經營者在菜名使用方式上,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,避免采用“地理名稱+產品通用名稱”的完整表達以及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。
責編:馬志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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